412  

台南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在台南大地震中倒塌。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今天宣判,雖都判有罪,但被告都說不是他們的錯。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辯稱,依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結論,設計錯誤與「維冠金龍大樓」的倒塌,欠缺因果關係。並指他委託或雇用他人完成大樓的興建,未實際參與採購施工的材料,也沒參與現場的施工管理,更未指示或允許員工不按設計圖施工。建築師張魁寶辯稱,他是借牌給建築師鄭進貴,並無借牌供興建維冠金龍大樓;相關建築執照及圖說的簽署,是遭偽簽及偽印,他不知遭冒名擔任名義上建築師。建築師鄭進貴則辯稱,他未受維冠或林明輝委託擔任維冠金龍大樓的設計監造或變更設計的建築師,也未收受報酬或任何費用。是張魁寶同意將建築師牌借給林明輝使用。維冠設計部主任說,他是名義上的設計部主管,實際上林明輝才是設計部主管。結構設計師鄭東旭則辯稱,鑑定報告書所鑑定的抵抗地震能力有低估。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真正原因是續接器脫牙或者是高拉力鋼筋錯用為中拉力鋼筋之施工錯誤,與結構計算書並不相關,故被告鄭東旭並無需對「維冠金龍大樓」之倒塌負過失責任。維冠金龍大樓建案,他未在結構計算書作任何簽證,尚在實習階段,而公司有經驗的高階主管收取報酬卻未盡審核義務,竟要他負業務過失責任,不公平。 分享 facebook
EB4B973FDE4E999E
arrow
arrow

    g7p1r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